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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法工作总结4篇

京叶文秘网 发表于2024-03-13 10:00:03 本文已影响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政法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4篇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篇1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

(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权)。通过不断努力和发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加强,维稳工作卓有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加强了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协调政法各部门妥善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通过开展侦破命案、“两抢一盗”案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各乡镇已初步建成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逐步建立,民事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娱乐场所监管、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中队、武警中队、森林公安分局加强了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范和打击“FLG”等邪教组织工作取得实效。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610办和县级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隐蔽战线阵地建设,强化情报信息调研,健全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FLG”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四)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打击、调节、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的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一五”至“四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的工作部署和县委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研究提出一定时间内政法工作全局性的部署意见,由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讨论政法各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使政法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应采取的对策,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探讨政法工作的改革、理顺政法各部门的关系,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两个素质的措施。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不断改善执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之间的有关业务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体办案由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办事。政法委围绕5个职责、7项任务、4个作用开展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四、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调查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领导带头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做出表率,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政法工作中和队伍建设中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应新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重视运用调研成果来指导推动政法改革工作,把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由于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取得了成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依据。

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了内部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办公室收签发文制度、文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勤政廉政等制度;二是2004年3月县委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及时明确了分工职责;三是积极向省州争取资金,购置工作用车1辆及相关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综治办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增加公务员编制1名;五是健全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成立了政法党支部和政法工会,完善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会制度。通过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篇2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

(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权)。通过不断努力和发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加强,维稳工作卓有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加强了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协调政法各部门妥善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通过开展侦破命案、“两抢一盗”案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各乡镇已初步建成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逐步建立,民事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娱乐场所监管、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中队、武警中队、森林公安分局加强了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范和打击“FLG”等邪教组织工作取得实效。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610办和县级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隐蔽战线阵地建设,强化情报信息调研,健全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FLG”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四)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打击、调节、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的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一五”至“四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的工作部署和县委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研究提出一定时间内政法工作全局性的部署意见,由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讨论政法各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使政法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应采取的对策,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探讨政法工作的改革、理顺政法各部门的关系,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两个素质的措施。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不断改善执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之间的有关业务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体办案由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办事。政法委围绕5个职责、7项任务、4个作用开展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四、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调查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领导带头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做出表率,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政法工作中和队伍建设中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应新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重视运用调研成果来指导推动政法改革工作,把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由于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取得了成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依据。

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了内部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办公室收签发文制度、文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勤政廉政等制度;二是2004年3月县委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及时明确了分工职责;三是积极向省州争取资金,购置工作用车1辆及相关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综治办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增加公务员编制1名;五是健全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成立了政法党支部和政法工会,完善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会制度。通过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篇3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责任。1980年9月,为加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中共漾濞县委政法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为组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县委政法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9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恢复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5月撤销政法领导小组,恢复政法委员会至今,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并配有一位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会成员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内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20年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组织党内联合办公,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助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彝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经常对政法干部、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坚定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思想信念、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工作负责、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得失,无私奉献的典型,激励广大干警为人民再立新功。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领导班子从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高度和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整个政法队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三)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大练兵”活动,在政法系统中开展坚定的政治思想教育、扎实的工作作风建设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大比拼,提高了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战斗能力,养成良好的警容警风。同时,严格要求每位干警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拒腐防变,勤政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

(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近几年来,公安部门推出阳光作业,实行接待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建立局长、政委接待日,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24小时接待群众报警制度。树立“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态度和气,办事公道”的人民警察新形象。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相辅相成,真正取得实效。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通涉农案件、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严格坚持诉讼法规定立案标准的同时,适当放宽立案条件,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公证服务,维护公平竞争”及在公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内部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五)进行了执法、执纪大检查。通过检查,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总的是好的,坚持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

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坚持长期“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打、防、建”的综合效能,层层签定责任状,确定负责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权)。通过不断努力和发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加强,维稳工作卓有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加强了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协调政法各部门妥善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通过开展侦破命案、“两抢一盗”案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各乡镇已初步建成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逐步建立,民事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娱乐场所监管、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中队、武警中队、森林公安分局加强了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防范和打击“FLG”等邪教组织工作取得实效。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610办和县级政法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隐蔽战线阵地建设,强化情报信息调研,健全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FLG”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四)服务经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打击、调节、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的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一五”至“四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的工作部署和县委指示,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步调,研究提出一定时间内政法工作全局性的部署意见,由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讨论政法各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使政法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性问题。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应采取的对策,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探讨政法工作的改革、理顺政法各部门的关系,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两个素质的措施。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办事,不断改善执法工作。协调公、检、法、司之间的有关业务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体办案由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办事。政法委围绕5个职责、7项任务、4个作用开展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四、开展政策、法律理论研究,调查新情况,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领导带头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做出表率,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政法工作中和队伍建设中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应新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重视运用调研成果来指导推动政法改革工作,把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由于领导重视,调研工作取得了成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依据。

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了内部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办公室收签发文制度、文书文档管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勤政廉政等制度;二是2004年3月县委610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及时明确了分工职责;三是积极向省州争取资金,购置工作用车1辆及相关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综治办升格为正科级机构,增加公务员编制1名;五是健全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成立了政法党支部和政法工会,完善了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工会制度。通过加强自身的组织机构建设,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

乡镇政法工作总结篇4

一年来,在县委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为目标,以党员先进性明白卡、干警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履行协助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职责,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总体素质,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恳请大家提出意见、建议。

一、以思想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政法队伍管理

一年来,政法系统党委为强化政法队伍管理,始终把政法部门班子建设、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建设及公平公正执法理念作为党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在培训教育上做到经常化。每年对政法部门纪律作风情况实行人大、纪委、组织、人事、政法委等几个部门联合调研,实行三年一大训、年年小整训,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点评,推行典型教育,对违法违纪和受各级表彰的人和事进行通报,在干警中起到激励和启示作用,不断规范了干警思想行为、工作行为、纪律行为。

二是进一步深化“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坚持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业务水平开展的有效抓手,不断探索承诺的新形式,扩大承诺活动覆盖面,加大党员践诺督促监督,使全体党员干部务实、创新、服务、管理的职能得到加强,模范带头作用在各个工作岗位得到充分显示。

三是认真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武装了干警的思想,普遍受到了教育,科学决策、科学用警、科学管理得到加强。

二、以内部管理为突破口,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要想管理服务好政法各部门,搞好工作协调,首先在政法委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工作中注重摆正位置,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始终坚持客观指导的工作方法,准确把握领导职能,不把政法委放在绝对领导的位置上,将监督、协调、支持、服务作为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切入点,力求为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帮助呼吁解决一些存在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政法部门调研,积极为政法部门排忧解难,先后出台了《加强当前政法综治工作意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打击“六闹四堵”的通告》和《关于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等文件,这些文件出台为解决政法业务监管、化解警力不足、提升装备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建立政法综治考评激励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人力保障、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是开展“四好集体”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敢打敢拼、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政法团队,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理论教育培训,坚持周四学习制度、星期五课堂制度、每天自学一小时制度,每人学习笔记达3万字以上,不断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带头轮流出现场协调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和各项专项活动。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人事、经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大额的财务开支都要召开书记办公会共同商定,不一人说了算,对书记办公会的决议,实行公开,使机关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六是严格机关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政法委干部队伍、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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