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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四篇

京叶文秘网 发表于2023-04-04 17:30:06 本文已影响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4篇

第1篇: 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

故乡的野菜汪曾祺

  汪曾祺
  
  《故乡的野菜》文笔质朴,立意新奇,通篇都透出一股精巧的艺术魅力,思乡怀旧是文章的主题,而贯穿全文的线索却是野菜。
  
  故乡的野菜
  
  --汪曾祺
  
  荠菜。荠菜是野菜,但在我的家乡却是可以上席的。我们那里,一般的酒席,开头都有八个凉碟,在客人入席前即已摆好。通常是火腿、变蛋(松花蛋)、风鸡、酱鸭、油爆虾(或呛虾)、蚶子(是从外面运来的,我们那里不产)、咸鸭蛋之类。若是春天,就会有两样应时凉拌小菜: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切细丝拌海蜇,和拌荠菜。荠菜焯过,碎切,和香干细丁同拌加姜米,浇以麻油酱醋,或用虾米,或不用,均可。这道菜常抟成宝塔形,临吃推倒,拌匀。拌荠菜总是受欢迎的,吃个新鲜。凡野菜,都有一种园种的蔬菜所缺少的清香。
  荠菜大都是凉拌,炒荠菜很少人吃。荠菜可包春卷,包圆子(汤团)。江南人用荠菜包馄饨,称为菜肉馄饨,亦称“大馄饨”。我们那里没有用荠菜包馄饨的。我们那里的面店中所卖的馄饨都是纯肉馅的馄饨,即江南所说的“小馄饨”。没有“大馄饨”。我在北京的一家有名的家庭餐馆吃过这一家的一道名菜:翡翠蛋羹。一个汤碗里一边是蛋羹,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碧绿,绝不混淆,吃时搅在一起。这种讲究的吃法,我们家乡没有。
  枸杞头。春天的早晨,尤其是下了一场小雨之后,就可听到叫卖枸杞头的声音。卖枸杞头的多是附郭近村的女孩子,声音很脆,极能传远:“卖枸杞头来!”枸杞头放在一个竹篮子里,一种长圆形的竹篮,叫做元宝篮子。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
  自己去摘,也不费事。一会儿工夫,就能摘一堆。枸杞到处都是。我的小学的操场原是祭天地的空地,叫做“天地坛”。天地坛的四边围墙的墙根,长的都是这东西。枸杞夏天开小白花,秋天结很多小果子,即枸杞子,我们小时候叫它“狗奶子”,因为很像狗的奶子。
  枸杞头也都是凉拌,清香似尤甚于荠菜。
  蒌蒿。小说
  
  《大淖记事》:“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了。”我在书页下面加了一条注:“蒌蒿是生于水边的野草,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叫做‘蒌蒿薹子’,加肉炒食极清香。……”蒌蒿,字典上都注“蒌”音楼,蒿之一种,即白蒿。我以为蒌蒿不是蒿之一种,蒌蒿掐断,没有那种蒿子气,倒是有一种水草气。苏东坡诗:“蒌蒿满地芦芽短”,以蒌蒿与芦芽并举,证明是水边的植物,就是我的家乡所说“蒌蒿薹子”。“蒌”字我的家乡不读楼,读吕。蒌蒿好像都是和瘦猪肉同炒,素炒好像没有。我小时候非常爱吃炒蒌蒿薹子。桌上有一盘炒蒌蒿薹子,我就非常兴奋,胃口大开。蒌蒿臺子除了清香,还有就是很脆,嚼之有声。
  荠菜、枸杞我在外地偶尔吃过,蒌蒿薹子自十九岁离乡后从未吃过,非常想念。去年我的家乡有人开了汽车到北京来办事,我的弟妹托他们带了一塑料袋蒌蒿薹子来,因为路上耽搁,到北京时已经焐坏了。我挑了一些还不及烂的,炒了一盘,还有那么一点意思。
  马齿苋。中国古代吃马齿苋是很普遍的,马苋与人苋(即红白苋菜)并提。后来不知怎么吃的人少了。我的祖母每年夏天都要摘一些马齿苋,晾干了,过年包包子。我的家乡普通人家平常是不包包子的,只有过年才包,自己家里人吃,有客人来蒸一盘待客。不是家里人包的。一般的家庭妇女不会包,都是备了面、馅,请包子店里的师傅到家里做,做一上午,就够正月里吃了。我的祖母吃长斋,她的马齿苋包子只有她自己吃。我尝过一个,马齿苋有点酸酸的味道,不难吃,也不好吃。
  马齿苋南北皆有。我在北京的甘家口住过,离玉渊潭很近,玉渊潭马齿苋极多。北京人叫做马苋儿菜,吃的人很少。养鸟的拔了喂画眉。据说画眉吃了能清火。画眉还会有“火”么?
  莼菜。第一次喝莼菜汤是在杭州西湖的楼外楼,一九四八年四月。这以前我没有吃过莼菜,也没有见过。我的家乡人大都不知莼菜为何物。但是秦少游有《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诗,则高邮原来是有莼菜的。诗最后一句是“泽居备礼无麋鹿”,秦少游当时盖在高邮居住,送给苏东坡的是高邮的土产。高邮现在还有没有莼菜,什么时候回高邮,我得调查调查。
  明朝的时候,我的家乡出过一个散曲作家王磐。王磐字鸿渐,号西楼,散曲作品有《西楼乐府》。王磐当时名声很大,与散曲大家陈大声并称为“南曲之冠”。王西楼还是画家。高邮现在还有一句歇后语:“王西楼嫁女儿——画(话)多银子少”。王西楼有一本有点特别的著作:《野菜谱》。《野菜谱》收野菜五十二种。五十二种中有些我是认识的,如白鼓钉(蒲公英)、蒲儿根、马栏头、青蒿儿(即茵陈蒿)、枸杞头、野绿豆、蒌蒿、荠菜儿、马齿苋、灰条。江南人重马栏头。小时读周作人的《故乡的野菜》,提到儿歌:“荠菜马栏头,姐姐嫁在后门头”,很是向往,但是我的家乡是不大有人吃的。灰条的“条”字,正字应是“藋”,通称灰菜。这东西我的家乡不吃。我第一次吃灰菜是在一个山东同学的家里,蘸了稀面,蒸熟,就烂蒜,别具滋味。后来在昆明黄土坡一中学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我们时常断炊,就掳了灰菜来炒了吃。在北京我也摘过灰菜炒食。有一次发现钓鱼台国宾馆的墙外长了很多灰菜,极肥嫩,就弯下腰来摘了好些,装在书包里。门卫发现,走过来问:“你干什么?”他大概以为我在埋定时炸弹。我把书包里的灰菜抓出来给他看,他没有再说什么,走开了。灰菜有点碱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王西楼《野菜谱》中有一些,我不但没有吃过,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如:“燕子不来香”、“油灼灼”……。
  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主要是水灾,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我小时就见过。现在水利大有改进,去年那样的特大洪水,也没死一个人,王西楼所写的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想到这一点,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过去,我的家乡人吃野菜主要是为了度荒,现在吃野菜则是为了尝新了。喔,我的家乡的野菜!
  (选自汪曾祺《家常酒菜》,青岛出版社出版)
  写作手法
  
  1、卓越的散文
  
  艺术
  
  《故乡的野菜》以冲淡平和为主要面目,整篇文字就像一位长者在静静讲述,淡泊安详,但平淡的背后却有着用心的经营。如作者开篇说道,“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要写故乡,却先说对故乡没有什么情分,笔调一下子荡了开去。为不使文脉过于呆滞,正话反说,倒着说,对着说,都是周作人散文经常采用的策略。作者听妻子“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因为“ 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很自然地就把话头又拉回了正题,丝毫无牵强之感。接下来由春天常吃荠菜想到另一种常吃的黄花麦果,再由它扫墓时作贡品想到另一种扫墓时常吃的野菜紫云英,表面信口而谈,内里却是一条线。但作者又不露痕迹,由看到卖荠菜,随之想起故乡,这种情思看似有意,又似无意;回想故乡,却只谈野菜,看似有意思,又似无意思,冲淡的意境跃然纸上。郁达夫在谈到周作人的美文小品时曾说,“觉得他的漫谈,句句含有分量,一篇之中,少一句就不对,一句之中,易一字也不可”。千字小文之内,起承转合,写得活而不僵,独具匠心的结构艺术可见一斑。
  散文,尤其是絮语式的美文,首推一个“ 真”字。美文可以说是见情见性的一种文体,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和造作。作家往往用美文来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以及在生活中体验到的哲理和感悟。读者从行文中,也能看出周作人真实的内心生活,复杂的情感世界,渊博的知识修养。《故乡的野菜》首先就是一篇见情见性的真文。对于童年时候所食的野菜,作者大方自然地展示着他的热爱,没有丝毫的遮掩和伪装。比如于黄花麦果,“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佳物不可再得的怅惘情绪,合盘托出,这就是周作人的真。面对读者,不故弄玄虚,不伪作高深,一腔真情慢慢流出,才使读起来觉得近,觉得亲。
  在真之外,这篇散文又极美。它有着极美的意境,“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 荠莱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这是动态的劳作;“ 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这是静态的生机。挖菜的村姑,歌唱的小儿,绿色的荠菜,紫红的花朵,分明一幅洗去铅华的江南春光图。这美还体现在语言。通篇文字,很难找到文绉绉的、艰涩难懂的语言和句子
  
  ,纯属平常的白话口语,如叙家常。
  2、浓郁的地方风味
  
  周作人美文,尤其是一些描写故乡风物的言志小品,里面总有很多童谣和民谚,使他的散文在冲淡平和的文风之外,充盈着一种“俗趣”,氤氲着浓浓的地方风味,这是《故乡的野菜》的另一特点。民谣是周作人一生的最爱之一。《故乡的野菜》中,引用歌谣就有四五处之多。“ 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 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 三月三,蚂蚁上灶山”等,短短一两句,语言通俗可爱,含义浅近直白,使文章生动不少。产生于劳动人民的生活之中的民谣,没有经过刻意的文饰和加工,有一种天然的野趣,周作人称之为“ 民族的文学
  
  ”。尤其是用儿童视角和语言来表达的童谣,又添了一种稚趣在里面,就更是周作人所谓的“天籁”了。《故乡的野菜》散发着浓浓的风俗趣味的,这种趣味,除了上述的民谣所带来的“ 俗趣”,还体现在作者的渊博学识所带来的“雅趣”。
  周作人读书极多,每写到一个风物,他都能东征西引,左右逢源,各种趣语稗谈信手拈来。比如本文写到故乡的荠菜,便引明代文学家田汝成著的《西湖游览志》和清代文学家顾禄的《清嘉录》中的记载,这两本都是关于吴中民间世俗的书。这些引用增加了文章的厚重,文章也有了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写紫云英,引用日本的《俳句大辞典》,“ 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吧。”仿佛不经意,但作者的学识已经跃然纸上了,就使周作人的美文与那些惟有平淡的文章天壤之别。而且,对每一种野菜的性状,以及野菜的食法,周作人都仿佛博物学家一样,能细细道来。如“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再如,“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等等。此类文字,是周作人一贯的风格,能让读者对绍兴地方的植物和生活习俗都有明白的认识,风俗宛然如在眼前。“这些都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特别留心于野卉杂花,亲切爱抚的记其性状,文情闲静,文笔润泽” 。这就是周作人散文中的雅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就可以得来的。有这些作底子,《故乡的野菜》中体现的地方风味方显得雅致,所用的民间歌谣也更显亲切,才不孤单。淡而有味道,不正是周氏美文的特色么。
  3、平民化的写作立场
  
  周作人不但在理论上第一个提出了平民化的主张,同时以自己的创作实绩践行了这个主张,《故乡的野菜》就是一个典型。文章所写三种野菜:荠菜,黄花麦果,紫云英,均是极为常见的野生植物,甚至“ 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作者之所以对此兴致盎然,最大原因就是它们都是“ 浙东人春天常吃的”东西。清末的农村,也就是在周作人的童年时代,农民的生活是很清苦的,作为鱼米之乡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一年收入也仅能果腹而已。春天到时采摘一些野菜,就成为乡民们甚至城里的普通市民常做的一件事情。对这些野菜,一些士大夫用审美的眼光看待,描述得天花乱坠,“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可以看出,能否与底层人民的生活发生关系,是周作人思念这些野菜的一种情感。这种生活是普遍的事实,作者表达的是真挚的思想,平民化的写作立场于此凸显。
  平民化的写作立场同样体现在对待妇女儿童的态度上。“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 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周作人欣赏的态度溢于言表,对“妇女小儿”的这种工作从内心里发出赞美。周作人毕生关注妇女和儿童的命运,从没有把妇女和儿童当作男人们的附属品,不但重视采集童谣童话
  
  ,也与贵族化写作把妇女看作玩偶的态度迥异。对每一个普通生命予以尊重,这样的情感称得上是大真挚。
  《故乡的野菜》虽是周作人美文创作的早期尝试,但卓越的美文艺术,处处散发的地方风味与深隐的平民写作立场,使其成为周作人散文创作的转折点和里程碑,昭示并影响了周作人此后言志美文的创作路向和特点。这篇美文所包含的诸种创作因子,又像一只报春之燕,预示了中国现代散文史上具有浓郁传统色彩一脉的诞生。《故乡的野菜》在絮絮漫谈之下有着精心的结构,看似平淡的文笔,却蕴藏了深厚的内涵和明妙的情趣。
  
  

第2篇: 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

季羡林《月是故乡明》原文及赏析

  季羡林《月是故乡明》赏析

  原文:

  我的家乡在农村,那儿美丽的风景星罗棋布,美不胜收。尤其到了秋天,大自然更是美轮美奂,目不暇接。

  成熟的气息弥漫着在园子里,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丰收在望,庄稼人一个个笑逐颜开,喜上眉梢。梨儿黄橙橙的,泛着金光,闪闪发亮,在青绿间露出一张张笑脸。绿油油的白菜,这儿一丛,那儿一丛,翠色欲滴,如同给园子铺上了一块绿色的地毯。更令人心旷神怡的是站在园外望园子:满园一片金黄,偶尔点缀着一点绿色,分外和谐。赏心悦目。树披金装,一阵阵微风吹过,片片黄叶飘飘扬扬,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翩翩起舞。

  漫步在花园里,整个花园尽态极妍,美不胜收。看,黄色换得淡雅、白色花的高洁,紫红色花的热烈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烂漫争艳。

  当然,故乡的秋天,雾是最迷人的,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每到早晨,云雾弥漫了世界,雾山雾海,连绵起伏的群山,时隐时现,如同蓬莱仙岛一般,令人心旌神驰。偶尔在云雾中露出一座农舍,炊烟周围缭绕着,早餐散发的阵阵香气,和着略带含义的晨雾构成了和谐迷人的画卷。

  每当起雾的时候,故乡的秀丽山川和心中的海市蜃楼就融为一体了。不论何年何月,离得多远,身处何地何方,故乡的秋景永远朦胧在我的生命中。

  故乡的秋天,也是风的世界,雨的天堂。秋日的早晨,微风丝丝的歌唱着。送来了珍珠般的露珠。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吸取了夏日的炎热;带来了雪白的云雾,擦去了酷暑的残迹。雨是最寻常的,细如牛毛,密密的斜织着,有如花针,闪闪发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得多好呀。家乡的秋雨来临之前,。总是先有秋风的征兆。秋雨落在地面上,毫无半点声响。秋雨是和谐的,它带走了夏日长久的干旱,送来了期待已久的湿润清凉,我喜欢秋天的雨。

  故乡的秋天啊!每当您到来,我心中的欢愉总是无法言表的,只能用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漫卷诗书喜欲狂”来概括了。

  我爱我的故乡,我更爱故乡醉人的秋天。

  赏析一:

  季老以细腻的笔触把家乡留在脑海中的记忆细心的写了出来,没有迷人的山,没有多情的水,没有流芳百世的古迹,也没有勾人心弦的神话传说,有的只是一个赤字对家乡的爱恋。

  本文通过列举自己到过的许多地方,那里的月夜始终没有家乡的月夜那般清凉,那般喜人。

  没有写太多的记忆,记住的只是家乡的月明,门前池塘的月影,以及在月夜下的童趣。把家乡农村的那种静谧祥和气氛与城市里的喧嚣作比较,把北大朗润园与鲁西平原的一个小村比较,从中让人感受到“儿不嫌母丑”的深情。

  赏析二: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我独坐沙滩上,仰望苍穹。广袤的夜空如一挂蓝色的丝绒帷幕,衬托着月的皎洁,星的闪烁。今夜的月也比平时分外的圆,如一轮银盘嵌在天幕之上。久违了,这月明、月圆之夜。

  我不知何人初见月,亦不知这月何年初照人。千百年来,月一直是美好的象征。诗仙太白曾举杯邀明月,文豪东坡也曾把酒问青天。亿万年来,万古的风尘湮没不了她的圣洁,千秋的轮回改变不了她的模样。在华夏儿女心中,月就是团圆,就是安宁,就是祥和。一百年来,侵略者的炮声震碎了月的圆满,玷污了月的圣洁。圆明园冲天的烈火,石头城下的一纸条约,卢沟桥畔的一声枪响,夺去了我们仰望明月的家园,也使我们清醒,深深领略到故乡的美好!明月千里,照着凄厉的海啸;漫卷的台风,卷着异国侵略者的铁蹄!月如无恨月常圆,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猛烈的炮声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在这连绵的战火中!月怎么能不恨呢?当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女从母亲怀中被掳走,从此咫尺却似天涯!故乡的月啊,心痛得失去了皎洁的容颜,从此,再不见月明之夜。

  “往事只堪哀”,那是后主的懦弱。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历来是坚韧顽强的。面对着侵略者的野蛮行径,受辱的华夏儿女勇敢地站起来了!月照在前线,那里有八路军英勇杀敌的热血;月照在后方,那里有老百姓推车支前的谷粮;月照在青纱帐,那里有游击队员矫健的身影;月照在西柏坡,那里有司令员彻夜不熄的灯光……神州大地全民皆兵,只为赶走无耻的侵略者,让故乡的月重焕皎洁的华光!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英雄的中华儿女赶走了侵略者,可分离多年的孩子仍不能回到母亲的怀抱。谁说明月不谙离恨苦?多少人对月祈祷重逢的日子快些到来,多少人对月忆起故乡的美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母亲和儿女都深切体会到故乡明月的美好,企盼着能有一天重逢在故乡皎洁的圆月下。月,载不动这沉沉的乡情,她瘦了。可她坚信母子终会有团聚的一天,她殷切盼望着!

  母亲企盼的目光燃烧了几个世纪,终于盼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百年的梦就要圆了,纵观千年的月将要更亮了。离别多年的母子重逢在故乡的明月下,感叹着“月是故乡明”!

  离别的三个儿女已有两个投入了母亲的怀抱,可是他们的兄弟却仍在外漂泊。是你与母亲分别得太久忘了回家的路,还是被异乡的灯红酒绿所迷惑,忘记了故乡那皎洁的明月?你可知道,血脉相连的母亲心里记挂着你,手足情深的弟兄们呼唤着你,故乡的明月等待着你啊!月圆了又缺,缺了又圆,默默守候着最后一个儿女归来的讯息!海上升明月,百年待此时。我望着江畔一轮明月,抚今思昔,感慨万分。故乡圆满的明月曾是萦绕在多少人心头美好的梦,如今,梦已实现了大半。我们大陆千千万万华夏儿女,都遥望着海峡的那边,企盼着,何时月更明、更圆。

第3篇: 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

多情山鸟不须啼。

出自宋代辛弃疾的《一剪梅·游蒋山呈叶丞相》

原文
独立苍茫醉不归。日暮天寒,归去来兮。探梅踏雪几何时。今我来思,杨柳依依。
白石冈头曲岸西。一片闲愁,芳草萋萋。多情山鸟不须啼。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创作背景:这首词作于淳熙元年(1174)春,作者第二次在建康做官,任江东安抚使参议官。叶衡也是当时著名的抗金人物,与作者关系密切。辛弃疾这次在建康任职,也是出于叶衡的推荐。叶衡于是年二月招赴京城,该词正咏此事。

译文
我独自站在空阔无边的钟山上饮酒,天色已晚,天气变寒,已经到了回去的时候。曾几何时,我们一起踏雪寻梅,现在又依依惜别。你离开后,我将会有怎样的一番思念。
长江西岸的白石岗,长满了萋萋芳草,惹来一片离愁。我对你的思念不用山鸟来表达,就像桃李不会言语,下面却自己出现了小路。

注释
叶丞相:即叶衡,字梦锡,婺州金华人。叶衡于淳熙元年(1174)冬始入京拜相。此称丞相,应该是后来追加的。蒋山:即钟山。
独立苍茫:杜甫《乐游园歌》:“此身饮罢无归处,独立苍茫自咏诗”。苍茫:空阔无边的样子。 日暮天寒:杜甫《佳人》:“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归去来兮: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的首句即为归去来兮。
《诗经· 小雅》:“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白石岗:在建康朱雀门外,当为二人常游之处。芳草萋萋:《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
《史记·李将军列传》引谚语赞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实至名归。

第4篇: 汪曾祺故乡鸟原文及赏析

故乡的食物汪曾祺


故乡的食物

汪曾祺

①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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